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4-084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向
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在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同时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85)。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3 亿元有息负债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增加 3 亿元有息负债融资事项,符合公司
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
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 3 亿元有息负债融资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4-086)
。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