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24-044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 年半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股本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
行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17,828,301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0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0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10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10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龙口市外向型经济开发区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部
咨询联系人:刘建、呼国功
咨询电话: 0535-8881898;0535-8842175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