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24-097
债券代码:127087 债券简称:星帅转 2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楼佳豪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95)
,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楼佳豪先生拟自 2024 年 10 月 8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不低于(含)
楼佳豪先生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2024 年 10 月 9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近日收到楼佳豪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陈丽娟女士之孙。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楼佳豪先生直接持有 1,801,74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59%;
通过杭州富阳星帅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间接持有 2,420,992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79%。
陈丽娟女士直接持有 85,552,673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7.96%;通过杭州富阳星
帅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间接持有 8,646,984 股公司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 2.83%。
楼勇伟先生直接持有 1,792,056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59%;通过杭州富阳星帅
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间接持有 7,836,293 股公司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2.56%。
杭州富阳星帅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有 38,882,072 股公
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2.71%。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的背景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楼佳豪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
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
康的发展,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对公司股份价值的合理判断,在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式增持公司股份。
股份锁定期的安排。
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
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楼佳豪先生本次的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楼佳豪先生在 2024 年 10
月 8 日-2024 年 10 月 9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801,74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59%。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 本次增持后持股情况
名称 占公司总股本 占公司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陈丽娟 85,552,673 27.96 0 85,552,673 27.96
楼勇伟 1,792,056 0.59 0 1,792,056 0.59
楼佳豪 0 0.00 1,801,740 1,801,740 0.59
杭州富阳星帅
尔股权投资有 38,882,072 12.71 0 38,882,072 12.71
限公司
合计 126,226,801 41.26 1,801,740 128,028,541 41.85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其他相关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
生变化。
五、律师核查意见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增持的增持人及其相关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收
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符合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股份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
(四)项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