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4 年 10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公司独立董事刘
涛先生担任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4 人,实际
出席独立董事 4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剩余 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拟收购控股子公司新疆基础设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剩余 49%股权的关联交易价格以第三方评估价格为依据,并根据交易各方协商
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
该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剩余 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涛、李薇、贾光智、刘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