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5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0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泰州市药城大道 837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10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5,069,630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4.207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国强先生主持,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江苏硕世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5,033,705 99.8567 33,145 0.1322 2,780 0.0111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
号
司经营范围并
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2/3 以上通过。
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茹秋乐、赵伯晓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