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4-068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团有限公司提议
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12 个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月
预计回购金额 25,000 万元~50,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125.00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539.77 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2986%
实际回购金额 34,995.22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39.13 元/股~85.99 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
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5.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2023 年 10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
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9)
。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0
月 31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二) 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539.77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 41,563.7624 万股的比例为 1.2986%,回购最低价格 39.13 元/股,回
购最高价格 85.99 元/股,回购均价 64.83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34,995.22 万元。
(三)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
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 本次回购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
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
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股股东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03,852,187 49.05 202,705,135 48.7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11,785,437 50.95 212,932,489 51.23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00 3,987,952 0.96
股份总数 415,637,624 100.00 415,637,624 100.00
注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 1,147,052 股于 2024 年 9 月 9 日上市流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首
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7)。
注 2:2024 年 10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
记确认书》
,确认“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6108457)所持
有的 1,409,706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B886674563),过户价格 26.15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其余回购股份 3,987,952 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质押等权利,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
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
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后续,公司将
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