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4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以现场方式
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出
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具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浙江台华新材
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资格,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10 月 10
日为授予日,向 2 名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510,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符
合条件的 26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
为 392,094 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