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9 证券简称:纽泰格 公告编号:2024-069
债券代码:123201 债券简称:纽泰转债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0.70%。
股票。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近日,公司办理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介
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8,000 万股的 2.5%。本次授予
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17.30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
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国籍 性股票数量 授出权益总数 公告日公司股
(万股) 的比例 本总额比例
袁斌 副总经理 中国 22.5 11.25% 0.28%
俞凌涯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22.5 11.25% 0.28%
沈杰 财务总监 中国 15 7.5% 0.19%
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
(37 人)
合计 200 100% 2.5%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
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
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
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安排 归属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归属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归属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个归属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40%
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不能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
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事宜。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期为 2023 年-2025 年三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
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
目标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核年 营业收入目标值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度 (万元)
第一个归属 以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 年度营
期
第二个归属 以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 年度营
期
第三个归属 以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5 年度营
期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中的营业收入;
各归属期内,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
公司现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
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
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X) 100% 80% 50% 0%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X)。激励对
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对应的限
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司考核管理办法》”)
执行。
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需按照公司要求将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缴付于
公司指定账户,并经注册会计师验资确认。逾期未缴付资金的激励对象视为放弃
认购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统一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经证券交
易所确认后,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份归属事宜。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作
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董事熊守春先生作为
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
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的姓名和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对本
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进行说明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日,公司披
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及《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
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本次归属的条件成就及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
核查意见,监事会亦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上海市通力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及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权
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80,014,9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1.249766 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合计 1,000 万元(含税);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32,005,988 股,分派方案于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 划 授予价格由 17.30 元 /股调整为 12.27 元/股,授予尚未归属数量由
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6,000 股不得归属并由
公司按作废处理;另第一个归属期有 5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为 B
对应归属比例为 80%,有 1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为 D 对应归属比
例为 0%,此 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 10,920 股不得
归属并由公司按作废处理;本次合计作废 136,920 股。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除上述限制性股票数量和价格的变动内容外,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与公司已
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
划(草案)》《公司考核管理办法》,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二)激励对象本次归属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9 月 27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将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满足归属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合归属条件。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未
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条件。
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 40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 名激励对象中:5 名激励
期限。 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
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其他可归属的 35 名激励
对象均符合归属任职期
限要求。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期为 2023 年-2025 年三个
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
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根据 2023 年年度审计报
营业收入目标 告,公司 2023 年度合并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值(万元) 报表中营业收入为 9.03
第一个归 以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 亿元,以 2022 年营业收
属期 3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入增长率实际为 30.46%,
第二个归 以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
属期 4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第三个归 以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
属期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中的营业收入
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1、本激励计划的 40 名激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 励对象中,有 5 名激励对
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 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
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 四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归
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 属的限制性股票 126,000
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
废;
考核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
(X) 果为 B(良好),对应归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 属比例为 80%,1 名激励
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 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
比例(X)。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为 D(不合格),对应归
不能完全归属的,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 属比例为 0%,此 6 名激励
废失效。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
公司按作废处理;
核结果为 A(优秀),个
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四)激励对象发生变化的情况、放弃权益的处理方式
在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登记期间,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
作废失效。因此,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实际归属的激励对象由 34 人调整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归属前已获 本次可归属限制 本次归属数量占
姓名 职务 授限制性股票数 性股票数量 已获授限制性股
量(股) (股) 票的百分比
袁斌 副总经理 315,000 94,500 30%
俞凌涯 董事、副总经理 315,000 94,500 30%
财务总监、董事会
沈杰 210,000 63,000 30%
秘书
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
(30 人)
合计 2,632,000 782,880 29.74%
注:以上数据已剔除 5 名离职人员、第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D(不合格)”
(对应归属比例为 0%)的 1 名激励对象以及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可归属的股份
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等因素影响。
四、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限售安排
购股份)0.70%。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
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
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
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天健验〔2024〕406 号),对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
经审验,截至 2024 年 9 月 28 日,公司已收到行权的 33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
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9,605,937.6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归属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10 月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股
高管锁定股 502,585 0.45 189,000 691,585 0.61
首发前限售股 64,240,790 57.34 0 64,240,790 56.94
二、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合计 112,033,353 100 782,880 112,816,233 100.00
注: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归属的股份,将根据有关规定按照 75%予以锁定。
表中本次变动前公司股权结构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截至
构表为准。
(二)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
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依然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三)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 1-6 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 32,078,300.30 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0.2867 元/股;本次归属限制
性股票 782,880 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12,816,233 股,用新股本计算的
全面摊薄每股收益为 0.2843 元/股。
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
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按照《江
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为 21.1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纽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事项已经
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十、备查文件
核查意见》;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
票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