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4)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4-061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
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49 人,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408.20
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50%,行权价格为 5.61 元/份。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威腾”)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自主行权条件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
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
工作。
一、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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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之日起满 36 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行权
所获总量的 40%。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24 日。截止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等待期已届满。
授予权益第三个行权期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条件。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审计,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
第三个行权期业绩条件需满足:2023 年净利润不低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于 1.75 亿元;
为3.12亿元,公司层面满足行权业绩
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条件。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
结果划分为(A)、(B)、(C)、(D)、(E)五 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除 12 名
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若激励对象上 激励对象已离职不满足行权条件外,
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则 其余 149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 C
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合格”;若激励对象 级及以上,满足行权条件。
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E),则上一
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设定的 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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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 149 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
可行权股票期权共计 408.20 万份,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
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
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相关事宜。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因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对 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的调整。调整后,公司 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行权价格由原行权价格 5.67 元/股,调整为 5.61 元/股。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激励计划已
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合计 81.601 万份进行注销。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
异。
三、本次行权安排
的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23 日止。
公司,承办券商已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业务系统符
合公司有关业务操作及合规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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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
本期可行权股票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 本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占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量(万份) 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万份)
徐铁柱 副总裁 95 38 0.05%
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业
务)骨干人员(148 人)
合计 1,020.50 408.20 0.50%
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截止 2024 年 10 月 8 日,
公司总股本为 80,917.15 万股,以上表格中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
舍五入所致。
根据相关规定,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激励对象必须在可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励对象申请办理自主行权,由激励对象选择在可行权期限内(法定禁止行权期除
外)自主行权。
四、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公司行权专户,用于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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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
权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
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对于本批次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公司将予
以注销。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说明
经核查,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 6 个月内没有买卖公司
股票。
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即行权后 6 个月内不得卖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卖出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后 6
个月内不得行权。
七、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
发生变化。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
期内摊销,并计入期间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规定,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81,325.35 万
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的数据为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
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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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由于在可行权日之
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
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
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
资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
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八、其他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披露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
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