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24-042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0 月 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 123 弄 1 号公司行政楼一
楼汇报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赵淑文女士主持,采取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董事唐斌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46,882,930 99.7181 289,660 0.1170 408,300 0.1649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号
会 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
伙 )担任公司
机构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李鹏、张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
《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