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4-072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
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
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晋先生召集和主
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经全体监
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