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晟科技: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0-09 02:5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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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58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
式发出。公司现有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振禹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过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资格,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人员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也未包括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之前,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
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其公示
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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