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3 股票简称:罗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6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成都得怡欣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克
拉玛依市得怡恒佳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克拉玛依市得怡欣华股权投资有限合
伙企业、克拉玛依得怡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克拉玛依得盛健康产业投资
有限合伙企业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之成都得怡欣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得怡成都”)、克拉玛依市得怡恒佳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
简称“得怡恒佳”)、克拉玛依市得怡欣华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得
怡欣华”)与颜锦霞女士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得怡成
都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颜锦霞女士转让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 41,692,359
股;得怡恒佳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颜锦霞女士转让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
售流通股 24,961,414 股。
欣华、克拉玛依得怡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得怡健康”)、克
拉玛依得盛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得盛健康”)合计持有本公
司股份 113,083,90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40%;颜锦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
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后,得怡成都、得怡恒佳、得怡欣华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得
怡健康、得盛健康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0,640,37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98%,
前述股东将不再是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颜锦霞女士 持有公司股份
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
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权转
让过户手续,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公司于今日收到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得怡成都、得怡恒佳、得怡欣华、得
怡健康、得盛健康的通知,得怡成都、得怡恒佳、得怡欣华与颜锦霞女士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得怡成都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颜锦霞
女士转让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 41,692,359 股;得怡恒佳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
向颜锦霞女士转让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 35,789,757 股;得怡欣华拟通过协议转
让的方式向颜锦霞女士转让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 24,961,414 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得怡成都、得怡恒佳、得怡欣
华、得怡健康、得盛健康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13,083,90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比例 10.40%;颜锦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得怡成都、得怡恒佳、得怡欣华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得
怡健康、得盛健康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0,640,37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98%,
前述股东将不再是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颜锦霞女士 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 (%) (%)
得怡成都 41,692,359 3.83 0 0
得怡恒佳 35,789,757 3.29 0 0
得怡欣华 24,961,414 2.30 0 0
得怡健康 8,693,120 0.80 8,693,120 0.80
得盛健康 1,947,258 0.18 1,947,258 0.18
颜锦霞 0 0 102,443,530 9.42
合计 113,083,908 10.40 113,083,908 10.40
注:
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尾差。
二、本次协议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1)成都得怡欣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3MA6BL8HJ8X
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委派代表:得怡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陈明)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 1588 号珠江国际中心写字楼 3502、
出资额:65,375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 年 4 月 22 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健康产业投资;投资管理与咨询。
合伙人及出资比例:
出资比例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
得怡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000.00 3.06
罗欣控股 40,000.00 61.19
成都光华开源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3,075.00 20.00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15.30
胡蕾 100.00 0.15
李小强 100.00 0.15
陈明 100.00 0.15
合计 65,375.00 100.00
(2)克拉玛依市得怡恒佳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203MA789JFU9X
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委派代表:得怡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陈明)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宝石路 278 号科研生产办公楼 A 座
出资额:16,6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 年 3 月 12 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
合伙人及出资比例:
出资比例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
得怡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13.04 0.08
周明华 6,521.74 39.29
山东罗欣控股有限公司 4,472.53 26.94
陈明 1,291.30 7.78
南京佳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詹颖珏 652.17 3.93
孟金芳 652.17 3.93
田仲鹤 500.00 3.01
李桂香 500.00 3.01
刘京红 391.30 2.36
张相坤 231.82 1.40
褚超群 200.00 1.20
王鹏 130.44 0.79
吴兴杰 130. 44 0.79
马志晶 130. 44 0.79
瞿芳 130. 44 0.79
合计 16,600.00 100.00
(3)克拉玛依市得怡欣华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203MA789P3X3D
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委派代表:得怡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陈明)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宝石路 278 号科研生产办公楼 A 座
出资额:47,944.8341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 年 3 月 15 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
合伙人及出资比例: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得怡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000.00 4.17
山东罗欣控股有限公司 40,000.00 83.43
广州德福二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
张增夫 3,000.00 6.26
合计 47,944.83 100.00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姓名:颜锦霞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7**********8824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永康市芝英镇亳塘村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得怡欣华、得怡恒佳、得怡成都
乙方(受让方):颜锦霞
(一)本次股份转让安排
和权益(包括与标的股份有关的所有权、利润分配权、表决权等中国法律法规和
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益)转让给乙方。
市场股票收盘价的 90%,经各方协商确定为 4.005 元/股。交易对价合计为人民币
份数情况如下:
转让方 转让股份数 持股比例 转让总价款
(人民币元)
(股)
甲方一 24,961,414 2.30% 99,970,463
甲方二 35,789,757 3.29% 143,337,977
甲方三 41,692,359 3.83% 166,977,898
(二)付款安排
各方同意,乙方按下述方式分笔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具体如下:
转让方 首笔股份转让款项支付金额(人民币元)
甲方一 19,994,093
甲方二 28,667,595
甲方三 33,395,580
份转让的剩余交易价款分别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转让方 剩余股份转让款项支付金额(人民币元)
甲方一 79,976,370
甲方二 114,670,382
甲方三 133,582,318
(三)过渡期间损益及相关安排
转移至乙方。
事项,甲方因该等事项孽生的股份一并赠送转让于乙方。
(四)标的股份过户
让款后 5 个交易日内,各方共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就股份转让出具确认意见
的申请;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就股份转让出具的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之日起 5 个
交易日内,各方应共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
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
(五)税费
因本次股份转让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中介服务费、各项税费等,
由各方自行承担。
(六)协议生效
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四、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
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割前解除标的股份上的权利限制,标的股份存在无法过户的风险。
内,不减持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股份变动将
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执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义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股权转让过户手续,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报备文件
特此公告。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