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惠程: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0-09 00: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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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ST惠程        公告编号:2024-068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
              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ST惠程,
证券代码:002168)的股票交易价格在2024年9月30日、10月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
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同时,公司股票交易连续8个交易日(2024
年9月20日-10月8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形。
  公司已于2024年9月24日、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分
别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6、2024-067)。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沟通、
致函询问等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
说明如下: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盈率为929.92,公司所属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行业分类“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的静态市盈率为20.90。公司当前静态市盈率高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的
静态市盈率,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
施”有关内容)以及本公告披露的风险以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风险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
等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披露日,公司定期业绩信息未向任何第三方提供。
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72022 30 号),因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24 年 1 月,公司
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3 号),中国证
监会认定公司少记 2019、2020 年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虚增利润和资产。2024
年 9 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93 号),中国
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的罚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 年 4 月 30 日发布并施行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8.1 条第八项、以及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第
七条,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9 月 19 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针对前述涉及
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附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70),已对相关事
项予以更正,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满十二个月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导致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未
达标需补偿的议案》,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导致重组标的成都哆可梦网络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哆可梦”)2019 年业绩未达承诺,公司依据《关于成都哆可
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中有关业
绩补偿的约定,要求相关补偿义务人进行补偿,寇汉、林嘉喜的赔偿金额分别为
  (1)2022 年 12 月,为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依照《股权转让
协议》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公司对林嘉喜的业绩补偿款债权抵消 应付其
序。本次债权债务抵消 1,441.33 万元后,林嘉喜应向公司支付的业绩补偿款本
金余额为 2,969.85 万元。
  (2)2022 年 12 月,公司因与寇汉的业绩补偿款纠纷向重庆市璧山区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寇汉向公司支付因其未完成业绩承诺而需要支付的业绩补偿
金 44,698.95 万元,并由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和保全担保费。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寇汉在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公司支付2019年度未
完成业绩承诺补偿金44,698.95万元,并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本案原被告当
事人均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正式生效。
请强制执行,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公司的强制执行申请。
元、4,000万元。
申请恢复强制执行,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公司的恢复强制执行申请,
案号为(2024)渝0120执恢405号,执行标的金额为34,698.95万元。
公告披露日,补偿义务人寇汉累计已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12,000万元,尚需向
公司支付的业绩补偿款余额为32,698.95万元。
股权转让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中冀投资退还公司向其支付的收购股权诚意
金人民币2,000万元及相关损失、费用。
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额为2,212.52万元,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
公司的强制执行申请。2024年9月,公司收到执行款项111.14万元,被执行人中
冀投资尚需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余额为2,101.38万元。
号《执行裁定书》,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次终结执行后,公司享有要
求中冀投资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如后续发现被执行人中冀投资有履行能力时,
公司将再次向法院申请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相关公告。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
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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