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124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10月8日,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价已出现《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的情形,已
触发“塞力转债”向下修正条款。
? 经2024年10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
提议向下修正“塞力转债”转股价格。
? 本次向下修正“塞力转债”转股价格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33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公开发行了 543.31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
额 54,331 万元,期限 6 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6 号文同意,公司发行总额为
易,债券简称“塞力转债”,债券代码“113601”。
(三)可转债转股日期及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
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塞力转债”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
股期起止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1 日至 2026 年 8 月 20 日,“塞力转债”的初始转
股价格为 16.98 元/股。
经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向下修正“塞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同意将“塞力转债”转股价格由 16.98 元/股向下修正为 13.71 元/股,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9 月 9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塞力转债”转股价
格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塞力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
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
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具体如下: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一交
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指定的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
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
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
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4 年 9 月 9 日至 2024 年 10 月 8 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已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11.65 元/股)的
情形,已触发“塞力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
三、本次向下修正“塞力转债”转股价格的审议程序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维护投资者的权益,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塞力
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
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
票面值。如股东大会召开审议本议案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修正前“塞力转债”
的转股价格(即 13.71 元/股),则本次“塞力转债”转股价格无需修正。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塞力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
下修正“塞力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
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风险提示
本次向下修正“塞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
决时,持有“塞力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