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7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层会议室;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31 人,代表股份 1,767,908,771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416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657,705,21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0.086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821 人,代表股份
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27 人,代表股份 193,709,13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528%。
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审议议案和表决情况
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65,853,9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838%;反对 1,180,4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91,654,2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92%;反对 1,180,4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94%;弃权 874,3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14%。
表决结果:同意 1,765,402,2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582%;反对 1,247,75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91,202,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61%;反对 1,247,7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41%;弃权 1,258,7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98%。
表决结果:同意 1,766,309,0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095%;反对 816,0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92,109,3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41%;反对 816,0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13%;弃权 783,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46%。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716,133,2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0714%;反对 46,634,95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6379%;弃权 5,140,5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1,933,5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2715%;反对 46,634,9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747%;弃权 5,140,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38%。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