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券 代 码:603399 证 券简 称:永 杉 锂 业 公告 编 号:2024-078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标的是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永杉锂业”)控股股东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炬
泰”)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76,000,000 股和 26,000,000 股,分别占宁波炬
泰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43.72%和 14.96%,占公司总股本的 14.75%和 5.04%,目
前上述股份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 宁波炬泰持有的公司 76,000,000 股股份将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 10 时
-2024 年 11 月 1 日 10 时进行公开拍卖;持有的公司 26,000,000 股股份将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 10 时-2024 年 11 月 1 日 10 时进行公开拍卖。目前拍卖事项尚在
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 本此司法拍卖前,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炬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钢石股权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石”)合计持有公司 227,356,527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44.11%;如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交割完成,上述一致行动人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 125,356,5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4.32%。公司将密切
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近日,公司接到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炬泰持有的
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76,000,000 股和 26,000,000 股拟进行司法拍卖,具体情况如
下:
一、 本次拍卖基本情况
(一)宁波炬泰持有的公司 76,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
已被司法冻结。
万元。
(二)宁波炬泰持有的公司 26,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
已被司法冻结。
万元。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 227,356,5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4.11%;如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
交割完成,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25,356,5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24.32%。
年 9 月 30 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以下简称“辽宁证监
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编号:【2024】3 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 日发布的《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76)。杉杉控股已深刻认识到了相关错误并愿意接受处
罚,将根据辽宁证监局后续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积极配合整改。上海钢石
拟将持有的 53,516,410 股永杉锂业股票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非关联第三
方,更正前期错误,转让价格为市场价格,转让金额如超出上海钢石收购上述股
票的金额,则超出部分的收益将上缴永杉锂业,以支持永杉锂业的发展运作。上
海钢石在完成整改前,放弃其所持有的永杉锂业股票对应的投票权。详见公司于
泰均保持独立性。若宁波炬泰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因上海钢石放弃
其所持有的永杉锂业股票对应的投票权,本次司法拍卖可能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
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
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