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63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进展暨
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人杜方先生与上海东和欣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和欣”)之
间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杜方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 17,342,600 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上海东和欣,转让价
格为 4.36 元/股,转让价款合计 75,613,736.0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意,股份转让价款应由乙方按照如下方式支付:(1)乙方应在 2024 年 8 月 31
日之前向甲方指定账户现金分期支付合计?50,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伍仟
万元整)。(2)甲方指定账户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股份转让款 5,000 万元后,
甲方在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 17,342,600 股上市公司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5%)
解质押及股份转让过户手续。(3)股份转让款尾款?25,613,736.00 元(大写:
人民币贰仟伍佰陆拾壹万叁仟柒佰叁拾陆元整)按双方约定在 2027 年 12 月 31
日支付给甲方。”现变更为:“乙方应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同意本次
股 份 协 议 转 让 确 认 意 见 书 后 的 30 日 内 向 甲 方 支 付 股 份 转 让 价 款 合 计
?75,613,736.00 元(大写:人民币柒仟伍佰陆拾壹万叁仟柒佰叁拾陆元整)。”
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现变更为:“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及盖章
之日起生效。”
方按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执行。本补充协议中未约定的内容仍依原《股份转让
协议》约定内容为准。
三、相关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让股份,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
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
及时披露进展情况,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
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