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云新材: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0-08 21: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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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7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在
公司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了《湖南博云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称“高创投”),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7,2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高创投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满未减持
公司股份的告知函》。鉴于本次减持计划期满,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
关规定,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披露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自减持计划实施之日起至减持计划期满,高创投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高创投仍持有公司股份 44,184,602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 7.71%。
  三、其他相关说明
  高创投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高创投本次减持计划
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高创投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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