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66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公告编号:2024-036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0 月 24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171 号远洋宾馆三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0 月 24 日
至 2024 年 10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远海运重工建造船舶的议案
船澄西建造船舶的议案
展散货船租赁业务合作的议案
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 1-4 已经公司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议案 5-6 已经公司 2024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议案 7 已经公司 2024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
券 日 报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和 本 公 司 网 站
(development.coscoshipping.com)的公告。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于刊载的《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资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运集团有
限公司、中远海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
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
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
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866 中远海发 2024/10/1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
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
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 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
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
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上海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
手续。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 24 小时交到本公司证券和公
共关系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
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
书同时交到本公司证券和公共关系部。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 5299 号 5 楼
邮政编码: 200127
联系人:高超
联系电话: (021)65967333
传真: (021)65966498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司委托中远海运重工建造船
舶的议案
司委托中船澄西建造船舶的
议案
运散运开展散货船租赁业务
合作的议案
公司调整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的议案
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的议案
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
董事的议案
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
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
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