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科股份: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0-08 19:44:4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842      证券简称:帝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7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
日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铭女士
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及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
实后,认为:
  (1)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
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3) 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4)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进行了核查,认为授予日符合《管理
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
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4
年 10 月 8 日,并同意以 24.32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6 名激励对
象授予 695.065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监事蒋磊回避表
决。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帝科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