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9 证券简称:恒誉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3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刘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届满,现拟开展
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名刘萍女士、张海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监事会认为: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选举
刘萍女士、张海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
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
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
确定 2024 年 10 月 8 日为授予日,并同意以 6.83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
件的 5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1.8928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