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Chengdu Easton Biopharmaceuticals Co.,Ltd.
办公地址:成都市双流区安康路 8 号,苑东生物
邮编:610219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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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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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成都苑东
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
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
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
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
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
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
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
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
发言者。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
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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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
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
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
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
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
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
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
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
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
等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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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2024 年 10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其他人员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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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见证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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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
理机制,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本次拟修订的部分制度属于公
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部分制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列表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修订/制定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
度》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专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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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表序 1-10 的 10 项公
司内控治理制度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序 11-12 的 2 项公司内控治理制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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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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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
公司的股本总额将由 120,090,000 股增加至 176,019,487 股。公司根据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已于 2024 年 7 月中旬完成了与注册资本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注册资本由 120,090,000 元增加至 176,019,487 元。
鉴于公司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至权益分派期间,因实施了 2024 年员工持
股计划的非交易过户事项,公司回购账户持股数量发生变动,由原 1,091,092 股
减少为 92 股,致使可参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的股份数量相应增加 1,091,000
股,最终公司实施公积金转增后的总股本由原拟增加至 176,019,487 股变更为增
加至 176,532,256 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现《营业执照》登
记的公司注册资本 176,019,487 元变更为 176,532,256 元,并同步对《公司章程》
中的公司注册资本、公司股份总数予以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关事宜。
《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前 《公司章程》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三章 股份 第三章 股份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76,019,487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76,532,256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全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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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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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议案 3:《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所”)已连续 9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经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最终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
下简称“信永中和”)为第一中标人,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机构。现在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企业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8 家。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
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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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
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信永中和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
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7 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庆先生,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
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8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薛永东先生,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阳历女士,201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
上市公司 3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
况。
信永中和及其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
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计费 56 万元、内控审计费 10 万元。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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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项目团队
的专业能力与经验、实际投入项目的人员构成等因素,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中汇会所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
聘期内,中汇会所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
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中汇会所多年来的专业服务表示
衷心感谢。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
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中汇会所已连续 9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会
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
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次选聘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最终评定信永中和为第
一中标人。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有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
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
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中汇会所多年来为公司
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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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予以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10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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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