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1 证券简称:莱斯信息 公告编号:2024-029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10 月 24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 8 号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会议室(1307)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0 月 24 日
至 2024 年 10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 》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
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631 莱斯信息 2024/10/1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 年 10 月 17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 8 号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通过现场、信函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登记资料须在 2024 年 10
月 17 日下午 17:00 点前送达登记地点,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需注明股东名
称/姓名、股东账户、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联系电话及“股东大会”字样,出
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资料(地址见“六、其他事项”)。登记资料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
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
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
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
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
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
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
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投
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
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
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参会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公司不接受会议当
天现场登记。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 8 号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5-82285907
电子邮箱:les@les.cn
邮政编码:210014
特此公告。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
“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