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格米特: 关于“麦米转2”2024年付息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0-07 18: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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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4-082
债券代码:127074        债券简称:麦米转 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麦米转 2”2024 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年利息,每 10 张麦米转 2(面值 1,000 元)利息为 5.00 元(含税)。
为 1.50%、第五年为 2.00%、第六年为 2.50%。
(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4 年 10 月 11 日
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
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
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819 号”文核准,深圳麦格
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公开发行了
元。根据《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有关条款的规定,在“麦米转 2”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麦米转
   一、 可转债基本情况
第三年为 1.00%、第四年为 1.50%、第五年为 2.00%、第六年为 2.50%。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
后一年利息。本次付息是麦米转 2 第二年付息,期间为 2023 年 10 月 13 日至
   (2)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
  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3)付息方式:
     i.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
  债发行首日。
     ii.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
  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
  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iii.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为 A 股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
  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iv. 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司出具《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
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麦米转 2”信用等级为“AA-”,
评级展望稳定。2023 年 6 月 25 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2022
年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 年跟踪评级报
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麦米转 2”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
望稳定。2024 年 6 月 20 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2022 年深圳
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 年跟踪评级报告》,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麦米转 2”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
  二、 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麦米转 2 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3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1 日期间的利息,当期票面利率为 0.50%,本次
付息每 10 张(面值 1,000 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 5.00 元(含税)。
  对于持有麦米转 2 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
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
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4.00 元;对于持有麦米转 2 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
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
值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 5.00 元;对于持有麦米转 2 的其他债券持有者,每
代缴所得税。
   三、 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四、 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10 月 11 日(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麦米转 2 持有人。
   五、 本次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
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
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 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
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
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
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
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延续境外机构
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等规定,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
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
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
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
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 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麦米转 2”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 2022 年 10 月 1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咨询部门: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755-86600637
  传真:0755-86600999
  八、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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