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红阳: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0-07 17: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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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 红阳   公告编号:2024-086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或“法院”)送
达的(2024)苏01破20号《民事裁定书》,南京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
南京太化化工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公司收到南京中院
送达的(2024)苏01破20号《决定书》,指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
所为管理人,丁韶华担任管理人负责人。
(2024)苏01破20号《公告》,定于2024年10月16日上午9:30通过现
场及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公司重整阶段第一次债权人
会议。2024年9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启动重整阶
段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相关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
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因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
管理人召集并定于2024年10月23日下午2:30在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
区古檀大道18号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
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为了便于股东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将
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同时,因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申请借款的议案》和《关于提
                    —1—
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定于
司会议室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对《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申请借款的议案》进行
审议。为了便于股东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鉴于,出资人组会议和股东大会参会人员一致、表决规则一致,
为便于股东投票表决,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决策效率,管理人及
公司将出资人组会议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合并召开。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
项》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就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及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出资人组会议的召集人:公司管理人
   (2)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企业破产法》、《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3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10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10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
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2024年10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股东;
  (2)公司管理人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
          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3—
  (1)上述“议案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
整方案》。
  (2)上述“议案2”已经公司2024年9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共同申请借款的公告》。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
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的,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
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个人股东持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
记;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证券
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进行登记。
  (3)公司股东可以现场、邮件、信函方式登记(来函信封请注明“红
太阳出资人组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其中,以邮
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
                —4—
交给本公司。邮件、信函须在2024年10月21日下午4:00之前以专人发送、
递送、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及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本公告之附件二。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6)本次现场会议预计时间为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1)登记地点: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红太阳证券部)
   (2)联 系 人:王露女士、唐志军先生
   (3)联系电话:025-57883588
   (4)电子邮箱:redsunir@163.com
   (5)邮政编码:2113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
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本公告附件一。
   五、风险提示
公司重整计划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能否获得表决通过,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重整最终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经南京中院裁定批准
的重整计划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
条第(九)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9月19日开市之日起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红太阳”变
更为“*ST红阳”。
股东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未消除,且公司
年5月6日起至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份有限公司等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90号)(以
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四节,若
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
未完成整改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
产重整等事项》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所有信息
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6—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会议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下午 1:00-3: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
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7—
附件二: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人组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南京
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
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议案的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
投票提案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
          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申请
          借款的议案》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表格内填上“√”号。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
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出资人组会
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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