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前以邮件、传真、专人送达方式送至
全体独立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独立董事人数 3 人;实
际出席独立董事人数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工作制度》的规定。
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会议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西安惠安公司签订土
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终止协议的议案》。
公司西安分公司硝化棉生产线已关停及处置相关资产,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和西
安惠安终止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和西安惠安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终止协议”,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终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的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胡获、吕先锫、崔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