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2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马科技”)近日收到公
司特定股东杨义谦先生遵照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等资料中的相关承诺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股东身份 占总股本的比例 可流通股份数量(股)
名称 (股)
杨义谦 特定股东 2,212,500 1.65% 2,212,500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月 11 日-2025 年 1 月 10 日)。
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减持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及其履
行情况如下:
(1)持有公司股份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目前已离职)的股东杨义谦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
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
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该项
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
如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下:
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
他对其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根据自身需要
择机择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存在违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
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的前提下,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减持前至少提前四个交易日通知公
司,由公司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若减持
行为未履行或违反了相关承诺,减持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
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
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