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1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 14:30 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7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0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17 日 9:15-15:00。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
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全体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0 月 10 日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
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上述 1、2、3 项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
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6:00;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 身份
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附件二)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
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以抵达本公司的时
间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公司
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请注明“宏达电子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 2 号
联系人:曾垒、郑雁翔
电话:0731-22397170
传真:0731-22397170
邮编:412000
E-mail:hongdaelectronics@foxmail.com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 小时
到达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
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投票代码为“350726”,投票简称为“宏达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
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
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
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股东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
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
数。
(3)选举监事(如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股东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株洲宏 达电子 股份 有 限 公 司
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
后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表决票数
编码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填报给候选人的票数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表决票数
编码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注: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附注:
真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