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6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
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实
际控制人熊海涛女士的一致行动人袁成诚先生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2024 年 9
月 30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 袁成诚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主体”)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
内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金额)。
? 风险提示:增持主体将根据个人资金需求、市场环境变化、公司股价变
动、监管机构政策导向等具体因素,决定实施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具体方案,故
实际增持数量、增持时间、增持价格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增持计划实施过
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熊海涛女士的一致行动人袁成诚先
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化工新材料行
业及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袁成诚先生于
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749,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412%,增持金额
为人民币 47,974,745.00 元。袁成诚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继续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
人民币 5,0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次已增持股份金额)。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致行动人关系。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熊海涛 18,455,804 2.0580% 18,487,904 2.0616% 实际控制人
高金技术产业集团 熊海涛女士是高金技术产业
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高金富恒集团有限 熊海涛女士是高金富恒集团
公司 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袁成诚 - - 5,749,800 0.6412% 熊海涛女士的直系亲属
合计 233,312,975 26.0166% 239,094,875 26.6614% —
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披露了增持股份计划,拟自 2024 年 1 月 24 日起 12 个月内
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高金富恒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658,600 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 0.6310%,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50,004,234.00 元,已达到增持计划的
下限金额。
二、本次增持情况
袁成诚先生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2024 年 9 月 30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
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749,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三、后续增持计划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化工新材料行业及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
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
(二)增持方式和种类:增持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种类为公司 A 股普通股股份。
(三)增持股份的数量或者金额: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 万元,不
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次已增持股份金额)。
(四)增持价格: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00 元/股(含)。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
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
划实施期间,如遇到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
露。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七)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
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主体将根据个人资金需求、市场环境变化、公司股价变动、监管机构政
策导向等具体因素,决定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具体方案,故实际增持数量、增持
时间、增持价格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其它说明
(一)增持主体承诺
袁成诚先生承诺: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
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
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三)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