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4-059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
告编号:2024-060)。
根据本次股份回购预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 万元(含)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 40 元/股,回购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按照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4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5,000 万元(含)、
上限 10,000 万元(含)测算,本次拟回购数量约为 125 万股至 250 万股,约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77% 至 1.55%。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待回购完成
后,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
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将
被视为放弃申报权利,但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清偿(履行),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并
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如下:
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请在电子邮件
主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