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4-085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 23 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年产35GW直拉单晶项目” 中的
二期15GW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
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
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保荐人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3]157号《关于同意天
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
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8,864,751,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债券期限为6年。截至2023年2月17日,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募集人民币
金净额为人民币8,816,100,720.1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
诚验字[2023]200Z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于2023年2月11日与保荐人、募集资
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天
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募集资金净额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由于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总投资
额,公司根据可转债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经营及现金流量情况,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6),调整后公司募集资
金投入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资总额 投资金额
合计 1,116,273.45 886,475.10 881,610.07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所在行业市场情况和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
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募投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年产 35GW 直拉单晶项目”的二期 15GW 2024 年 12 月 2026 年 6 月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截至2024年6月30日,
“年产35GW直拉单晶项目”一期20GW已投产。当前,光伏行业处于供需失衡
的阶段性运行阶段,硅片环节供需错配形势延续,产业链价格持续下行。受此行
业周期波动影响下,公司贯彻富有弹性的、适度垂直一体化布局,控制了上游硅
片环节产能的建设节奏,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募投项目“年产35GW直拉单晶项目”
的实施进度,相对轻资产的运营模式使得公司具备更强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来面对行业供需和价格的周期性波动。
公司为严格把控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和公
司利益,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
施主体的前提下,拟将募投项目“年产35GW直拉单晶项目”中的二期15GW延
期建设,使得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
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业情况、公司经营战略发展及实
际生产经营需要,视行业市场情况动态调整募投项目建设节奏,努力推动募投项
目延期后能够按期全部建成并达产达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所在行业市场情况和项目实际
建设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
展规划要求。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
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
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
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
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
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
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
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行业市场情况和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
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内容、
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