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克新材: 派克新材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9-30 17: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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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1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简要内容: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派克新材”)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将持有的 5,000 万元可转让大额存单
产品卖出并收回本金及利息,同时公司进行了信息披露;该可转让大额存单产品
的受让人无锡奕点科技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点科技”)是公司实际控制
人是玉丰、宗丽萍之女是金奕控制的企业,故本次转让构成了关联交易。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就上述事项进行补充确认。本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 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向奕点科技转让大额存单产品的关联交易通过双方
协商,按平价转让,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确认的关联方
  本次确认的关联方为无锡奕点科技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点科技”)。
  奕点科技于 2024 年 5 月 8 日成立,公司实际控制人是玉丰、宗丽萍之女是
金奕为其执行董事、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 100%。
  (二)本次确认的关联交易说明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
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
度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可转让大额存单产品,到期利率为 2.35%。
  鉴于公司前次董事会审议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临近到期,加之募投
项目后续有对外支付项目建设资金的现金流规划,因此公司筹划将部分可转让大
额存单产品对外转让。
公司收回本金 5,000 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 355,763.90 元。上述本金及收益均已
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
期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次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补充确认,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无锡奕点科技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4-05-0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11MADK4AY12M
法定代表人       是金奕(注)
注册资本        50 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        是金奕持股 100%
企业名称        无锡奕点科技贸易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物联网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
            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人工智能硬件
            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
            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集成电路设计;人
            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公
经营范围
            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知识产
            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芯片
            设计及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注:是金奕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是玉丰、宗丽萍夫妇的女儿。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公司向奕点科技转让大额存单产品采用市场定价原则,转让方式为平价转让,
价款为本金加应计利息,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奕点科技转让大额存单产品,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需求
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等关联交易通过双方协商,按
平价转让,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未能及时履行相关程序事项,
主要系公司相关部门对银行大额存单产品转让机制的理解有误,公司董事会已要
求相关部门予以高度重视,加强对关联交易相关规定的学习,防止类似情况再次
发生。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补充确认关联
交易的相关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向奕点科技转让大额存单
产品采用市场定价原则,转让方式为平价转让,价款为本金加应计利息,定价合
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向奕点科技转让大额存
单产品采用市场定价原则,转让方式为平价转让,价款为本金加应计利息,定价
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奕点科技转让大额存
单产品采用市场定价原则,转让方式为平价转让,价款为本金加应计利息,定价
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
  六、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
同意补充确认该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向奕点科技转让大额存单产品采用市场定价
原则,转让方式为平价转让,价款为本金加应计利息,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
相关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保荐人同意公司补充确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保荐人建议公司加强对关联交易相关规定的学习,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和
披露程序,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七、备查文件
次会议决议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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