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Sinotec Co., Ltd.
会议资料
中国 上海
二〇二四年十月
议案一: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
议案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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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上海华培数能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
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在办理会议登记手
续时出示或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
卡、加盖法人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
代理人)、持股凭证等文件。
三、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时,会议登记终止。在会议登记终止时未在“股东登记册”上登记的
股东(股东代表),其代表的股份不计入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份总数,不
得参与现场会议的表决,但可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或提出质询。
四、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要
求发言必须事先向公司会务组登记,登记后的股东发言顺序按照所持表决权的大
小依次进行。
五、为确保大会正常进行,每位股东发言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 3 次,每次发
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股东提问时,大会主持人可以指定相关人员代为回
答,相关人员在回答该问题时,也不超过 5 分钟,大会主持人可以拒绝回答与本
次会议内容或跟公司无关或涉嫌公司商业机密的问题,在股东大会进入表决程序
时,股东不得再进行发言或提问。
六、本次大会所有的议案均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本次大会所有议案
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每项表决应选择“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每项
表决只可填写一栏,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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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作为废票处理。表决请以“√”符号填入空栏内;每张表决票务必在表决人
(股东或代理人)处签名,未签名的表决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
份数的表决结果作为废票处理。
七、为保证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进入会
场。
八、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为保持会场秩序,在会场内请勿大声喧哗,
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
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查处;会议期间
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
九、公司聘请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现场表决统计期间,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本次会议最终表决结果需
由现场和网络表决合并统计。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
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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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五)14:30
二、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 218 号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怀磊先生
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通讯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七、与会人员:
(一)截至 2024 年 9 月 27 日(星期五)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议程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签到登记;
(二)14:30 会议主持人介绍现场出席情况,宣布股东大会开始,会议登记
终止;
(三)宣读股东大会议案及内容,审议如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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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议案回答提问;
(五)宣布记票人、监票人名单;
(六)现场会议表决,参会股东、股东代表交流;
(七)休会,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票,将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进
行汇总;
(八)复会,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宣
读会议决议,出席会议的董事等签署会议记录、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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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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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290,757.0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534,683.49元,
加 上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339,712,476.83 元 , 母 公 司 可 供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1.80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9 月 25 日,公司总股本 338,533,715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0,936,068.70 元(含税),占 2024 年上半年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99.42%。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
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
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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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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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
作需求等情况,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
规定,经竞争性谈判和审慎决策,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
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拟聘任会计师事务
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272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客户家数 675 家
司(含 A、B 股)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审计情况 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涉及主要行业
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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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
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
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13
上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
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
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天健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
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
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5 人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 人次、纪律处分 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 50 人。
二、项目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 项目质量复核人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师 员
姓名 韦军 朱星云 李宗韡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9 年 2015 年 2012 年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2009 年 2015 年 2009 年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朗
迪集团、杭齿 近三年签署或复
近三年签署朗
前进、天龙股 核扬杰科技、国
迪集团、天龙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 份、富佳股 际复材、川宁生
股份和浙江黎
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份、浙 江黎 物、新莱福等上
明等上市公司
明、甬矽电子 市公司年度审计
年度审计报告
等上市公司年 报告
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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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的情况。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以天健各级别员工在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综合考虑专业
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定价,2024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130 万
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9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5 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
持平。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情
况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
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