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冠新材: 明冠新材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9-30 16: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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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9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徐海燕女士于近日因工作
变动原因辞去所任职务,并办理完毕相关离职手续;离职后,徐海燕女士将不再
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徐海燕女士与公司签有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负有相应的保密义务,不存
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其离职不会影响公司专利权等
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徐海燕女士离职后,其负责的研发工作已完成交接。公司研发团队具备后
续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能力,目前公司各项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其离职不会对
公司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徐海燕女士于近日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所任职务,并办
理完毕相关离职手续,离职后将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
  (一)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
  徐海燕女士于 2014 年 10 月起在本公司或子公司工作,离职前担任公司研发
主管,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徐海燕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滨州嘉博银商贸经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原名:
深圳市博汇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00 股。离职
后,徐海燕女士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徐海燕女士与公司签署了保密及竞业限制相关协议,约定了保密义务、保密
信息范围以及竞业限制等条款。徐海燕女士对其知悉的公司任何商业秘密负有保
密义务。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其离职不会影响
公司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徐海燕女士有
违反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公司已建立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与人才培养机制,
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单一依赖的情形,目前公司各项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
徐海燕女士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的工作开展。
  徐海燕女士离职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由 5 人变动为 4 人。本次变动后,公
司核心技术人员为闫洪嘉、李成利、纪孝熹、张曙光。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海燕女士已完成相关工作的交接,公司各项研发项目
有序推进。公司研发团队仍持续投入对公司产品与技术的研发工作,公司研发团
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
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将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加强研发
体系和团队建设,加大研发人员的引进和培养力度,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创新
能力。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徐海燕女士已完成工作交接,其离职不会对公
司的研发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徐海燕女士离职不存在涉及
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
日,公司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徐海燕女士离职未对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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