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景科技: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投入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9-30 0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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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投项目投入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宏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景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变更募投项目投入新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32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844,900.00 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0.1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7,176,613.35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16,765,837.00 元,
    扣除保荐机构剩余应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80,260,031.38 元后,剩余募集
    资金人民币 836,505,805.62 元已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华兴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
    验字[2022]21000590495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在《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截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      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   截至2024年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号                          投资金额     预计投入金     9月26日     9月26日
                                       额          累计投入金         未投入金额
                                                    额
           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
              升级项目
           合计             45,632.35   45,632.35    24,696.91     20,941.41
      注1:“营销系统升级项目”中截至2024年9月26日累计投入金额3,032.26万元包含了已
    投入实施但尚未支付的款项685万元,该款项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进行支付。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2024年9月26日累计投入的金额大于投资总额的原因是公
    司将利息收入5.97万元一并作为补充流动资金的投入。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及未来的经营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建设进展情况,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增强公司算力服务能力,满足算力
    行业的市场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投资回报,公司拟将“智慧城市行
    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AIoT基础平台开发项目”、“营销系统升级项目”变
    更为“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并将原拟投入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二)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计划总投资12,339.95万元,该项目于
    上,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特点,深耕各行业,拓展和升级智慧民生、城
    市综合管理及智慧园区的应用平台,主要围绕智慧政务、智慧园区、智慧农业等
    传统行业板块,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集成创新和融合应用,为客户满足定制需
    求并形成相关行业智慧化建设的综合解决方案平台和产品。
       “AIoT基础平台开发项目”计划总投资8,063.00万元,该项目于2020年3月23
    日取得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440112-65-03-016465),项
目计划建成时间为2025年12月。该项目拟在为公司产品提供IoT、BIM+GIS、AI、
大数据等服务,为具体应用场景快速搭建软件及服务,满足海量物联网设备接入、
空间管理及分析、大量信息数据智能处理、数据分析及预测的需求。
  “营销系统升级项目”计划总投资5,229.40万元,该项目于2020年3月23日取
得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440112-65-03-016513),项目计
划建成时间为2025年12月。该项目包含区域中心扩建、智慧展厅建设及信息系统
升级三个子项目。该项目旨在进一步提升公司各区域客户服务能力,提高协作效
率及智慧管理水平。
  (1)全球算力快速增长,建设智算中心项目更有利于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
利益
  近年来,人工智能行业快速发展、全球算力快速增长、芯片功率不断提升,
算力行业也突飞猛进。随着国内外大模型厂商不断将通用大模型朝着更大规模、
更多参数、更多模态的方向推进,算力资源的需求也呈现增长态势。新型数据中
心作为数字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其价值在于提供高效算力服务,满足5G、工业
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应用需求,市场需求旺盛,发展空间广阔。
  “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AIoT基础平台开发项目”、“营销
系统升级项目”是在原有的智慧城市行业内进行平台升级,属于公司内部研发投
入和营销能力建设,无法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以上项目在前期已经过了充分的可
行性论证,但并未涉及近年来迅猛发展的算力服务市场。
  因此,在当前智慧城市、人工智能及算力行业的市场发生变化的新形势下,
为了更好地实现业态模式的突破,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基于未来的经营
战略需要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与谨慎性原则,经公司认真研判、审慎考量,
拟将“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AIoT基础平台开发项目”、“营销
系统升级项目”予以变更为“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以进一步促进公司业
务发展,增强公司算力服务能力,满足算力行业的市场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与投资回报。截至2024年9月26日,“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
已投入49.53万元;“AIoT基础平台开发项目”已投入1,609.15万元;“营销系统
升级项目”已投入3,032.26万元,上述项目中已投入的开发平台、展厅等将用于
公司日常研发、营销等用途。
     (2)建设智算中心项目更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方向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将全面深化算力行业业务布局,提质
增效,打开公司全新发展空间。同时,公司已于2023年实现算力设备集成服务业
务板块的突破,并实现营收,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方
向。
     三、新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一)新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练、推理算力、图形渲染等算力需求,服务于人工智能大模型、行业大模型等。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0,941.41万元(实际拟投入的募集资金以审议本次事项的
临时股东大会当日相关专户余额并剔除已发生但尚未支付的金额为准),不足部
分以自有资金投入。项目投资估算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建设内容     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占比
合计        总投资        28,020.00      20,941.41   100.00%
     (二)项目必要性分析
建设世界领先水平的算力基础设施,建成一批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开放
创新平台,以低成本算力服务支撑中小企业发展需求。
出我国要系统优化算力基础设施布局,促进东西部算力高效互补和协同联动,引
导通用数据中心、超算中心、智能计算中心、边缘数据中心等合理梯次布局。
力、运载力、存储力和应用赋能四个层面提出了算力基础设施建设的布局要求,
鼓励智能算力中心平台的建设与发展。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
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壮大经济发展新引擎。近
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了《新型数据中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多项政策文
件指出,“建设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是信息通信行业的发展重点之一。新型数据中
心作为数字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其价值在于提供高效算力服务,满足5G、工业
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应用需求,为推动算力基础设施发展提供了一定的
政策支持。
  以智算中心为代表的算力基础设施能够有效促进AI产业化和产业AI化,是
支撑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底座。为了让AI真正地赋能到千行百业,并推动产
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根据《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3)》统计,中国算力总规模
达到230EFLOPS,居全球第二位,存力总规模为1.2ZB。数据生产总量达32.85 ZB,
同比增长22.44%,数据存储总量达1.73 ZB。根据IDC发布的《2023-2024年中国
人工智能计算力发展评估报告》预测,全球人工智能硬件市场(服务器)规模将
从2022年的195亿美元增长到2026年的347亿美元,五年年复合增长率达17.3%;
在中国,预计2027年中国人工智能服务器市场规模将达到134亿美元,五年年复
合增长率达21.8%。从算力规模而言,预计到2027年通用算力规模将达到117.3
EFLOPS,智能算力规模达1117.4 EFLOPS;2022-2027年期间,预计中国智能算
力规模年复合增长率达33.9%,同期通用算力规模年复合增长率为16.6%。
  面向千行百业发展需求,智算中心围绕政务服务、智慧城市、智能制造、自
动驾驶、语言智能等重点领域,在AI平台内预置实例分割、目标检测、边缘检测、
图像分类、人脸识别、视频感知、自动问答、机器翻译、舆情分析、情感分析、
语音识别、协同过滤、交通路线规划等常用行业算法模型,并从硬、软件对行业
算法做性能优化,从而帮助各行各业智慧应用加速落地,推动行业智能化转型加
速。公司致力于为不同行业的客户实现数字化转型,公司将把握人工智能发展契
机,以算力赋能场景,全面深化算力行业业务布局,提质增效,打开公司全新发
展空间。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方向具有强关联性,立足于公司现有算力设备
集成服务业务的基础上,并与公司多年来智慧城市行业的经验积累相融合,同时,
公司拥有自主研发创新的能力,具备能够研发系统产品和快速产业化推广的能力,
能够实现提升细分市场的项目承接能力。公司具有丰富的技术储备、研发经验以
及项目经验,能够支持项目的顺利实施。
  随着人工智能大模型快速发展,算力需求持续增加,智算集群的集成和技术
服务更显出价值。公司凭借多年的创新研发团队建设和计算集群技术积累,与上
游设备厂商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拥有优质的上游资源。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的
技术积累和上游资源优势,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系统设计、算力供应、安装部署、
测试调优等销售及技术服务,全方位服务客户在大模型训练、推理、科学计算等
业务场景的需求。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约6,497万元/年,净利润约1,320万元
/年,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4年,具有较好的投资效益。由此可见,上述项目盈利
前景可观,经济社会效益良好,具有投资价值。从财务收益角度,建设上述项目
也是可行的。
  该经济效益分析为公司结合目前市场现状和未来发展预期而作出的测算,不
构成对公司未来业绩的承诺。
  (五)项目备案情况
  公司将按规定履行项目所需的备案或审批程序。
  (六)项目风险分析
  在算力行业,技术的更新迭代速度非常之快。新的算法、新的芯片设计、新
的制冷技术、新的编程语言层出不穷,每一项技术的更新都可能对行业的竞争格
局产生重大的影响。公司将紧跟技术更新的步伐,及时调整策略并加强公司的技
术路线和发展蓝图,以应对技术更新变化。
  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相关行业快速发展,算力需求持续增加,面对良好的
行业前景,更多企业选择进入算力行业,行业竞争愈发激烈,对行业内企业的技
术、服务能力等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公司可能面临行业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发挥和强化丰富的技术、
业务经验及优质上游资源等优势,促进与潜在意向客户达成业务合作,积极扩大
下游服务范围,以应对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本次拟变更项目对专业性人才队伍的依赖程度较高。若不能有效保持人才队
伍的激励机制并根据环境变化而不断完善,将会影响到人才队伍积极性、创造性
的发挥,甚至造成核心人员的流失,会造成新募投项目实施、运营不及预期的风
险,并对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强对技术人员团队的
有效管理、建立持续高效的运作体系,适当建立与业绩挂钩的奖惩机制。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公司现
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将开立募集资
金存放专用账户,专项存储“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的募集资金,并与保荐
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原募投项目中尚未支付
的金额将存放在原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待全部支付
完毕后将该专户予以注销。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的事项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
况作出,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宏景科技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
投项目投入新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岳亚兰         李泽明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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