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决定于2024年10月10日(星期四)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
知》。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
股企业申请办理综合融资授信并新增融资担保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精
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纤维项目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
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综合融资授信并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等3项议
案。2024年9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中建信(浙江)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建信浙江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的函》,提议将上述3项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截至2024年9月29日,中建信浙江公司单独持有公司股
份136,50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临时提
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和内容
等均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股权
登记日、召开地点、召开方式等均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就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10日(星期四)上午10: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
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4年9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
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的议案》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投
资建设高性能纤维项目的议案》
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办理综合融资授信并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上述提案1、2、3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2经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4、5、6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9月12日、
上编号为2024-039、2024-040、2024-43、2024-44、2024-45、2024-46、2024-47、
的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
露。
上述提案中,提案 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
股企业申请办理综合融资授信并新增融资担保的议案》、提案 6《关于为全资子
公司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综合融资授信并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属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即可生效。另外,根据《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议案 5《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
纤维项目的议案》公司关联股东中建信(浙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真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
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
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前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
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2030)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超、夏华芳
电话: 0575-84138692
传真: 0575-84886600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 1809 号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理登记手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2: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或企业
(或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备 注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精工集
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是( ) 否( )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指示: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电源科技有限公
资担保的议案》
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建设高性能纤维项目的议案》
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
司申请办理综合融资授信并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X”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日期:202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