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985 证券简称:致远新能 公告编号:2024-066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
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监事吴建伟以通讯方式
出席。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淑英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东飞先生主持。
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均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和
合理布局,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的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存在危及募集资金使用安全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