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天化学或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
金方式购买 SDP Global Co.,Ltd.持有的三大雅精细化学品(南通)有限公司 100%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平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江天化学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对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规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
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
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
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
业”等适用快速审核通道的行业或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主要从事高吸水性树脂(SAP)的生产和销售。根据
产业之“3 新材料产业”之“3.3 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之“3.3.1 高性能塑料及
树脂制造”之“3.3.1.3 其他高性能树脂制造”。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上市类第 1 号》规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
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
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
转型升级的产业”中的新材料行业。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范围,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二、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是否构成重组
上市
上市公司专注于以甲醇下游深加工为产业链的高端专用精细化学品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合成树脂、胶黏剂、混凝土外加剂、农药除草剂、
香精香料、染料、电子化学品以及纺织染整助剂、表面活性剂等多个领域。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高吸水性树脂的生产、销售。高吸水性树脂也称超强吸
水性聚合物(Superabsorbent Polymers,简写 SAP),是一种含有羧基、羟基等
强亲水性基团并具有一定交联度的水溶胀型的高分子聚合物,其不溶于水也不
溶于有机溶剂,能够吸收自身重量几百倍甚至上千倍的水。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所属
行业均为“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本次交易系现金收购。本次交易前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
交易前三十六个月,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因此本
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上市公司拟通过现金方式购买标的资产。因此,交易
方案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
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五、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本
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金 梁 赵祯琳 胡源鹏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