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支
付现金方式购买SDP Global Co.,Ltd.持有的三大雅精细化学品(南通)有限公
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在筹划及实施本次交易过程中,就本次交易事宜制定了有效的保
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履行了保密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上市公司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
严格限定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
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
报送。
三、上市公司针对本次交易制作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记载本次交易的
具体环节和进展情况,包括方案商讨和决策内容、工作内容沟通等事项的时间、
地点、参与机构和人员,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登记备案。
四、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聘请独立
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审阅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
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与各中介机构分别签署保密协议。各中介机构保证不向
与本次交易无关的任何第三方(包括协议各方及其所属企业内与本次交易无关
的人员)透露相关敏感信息。
五、上市公司提醒和督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并将在
董事会正式披露本次交易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
请查询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
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
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盖章页)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