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 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4-092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股份”或“公司”)收到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湘潭中院”或“法
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湘潭中院裁定确认《步步高股份及其十四家子
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公
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
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深交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警示。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份的重整申请。2023 年 11 月 8 日,公司收到湘潭中院送达的(2023)湘 03 破
规则》第 9.4.1 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起被深圳证
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步步高”变更为“*ST 步高”,股
票代码仍为 002251,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及相关公告。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且 2023 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款规定的情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4-040)。
二、退市风险警示已消除的情况
号《民事裁定书》,湘潭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步步高
股份重整程序。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湖南启
元律师事务所于同日出具了《关于<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十
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综上,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且
对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亦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情形。公司将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继续被深交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及相关公告。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且 2023 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前述情形触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款,公司股票交易将被继续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
四、其他风险提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告》及相关公告。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且 2023 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款规定的情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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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