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6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4-093
转债代码:123186 转债简称:志特转债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现将召开本次会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召开,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2024 年 10 月 14 日 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10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14 日 9:15 至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 2024 年 10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
事宜的议案》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2)上述议案中,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大
会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关联股东需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
投票;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作为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本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
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公司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刘帅先生就上述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
权,并承诺其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征集表决权相关条件;有关征集表
决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记。
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4 年 10 月 12 日 16:00 之前送达、发
送邮件或传真到公司并请电话确认。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
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
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
股凭证。
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
书》(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
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
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
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
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60-85211462
联系传真:0794-3614888
邮箱地址:geto@geto.com.cn
联系人:黄萍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创意港 B 栋 4 楼
邮政编码:528437
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摘要的议案》
《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打“√”,
累积投票议案(如有)请填写投票数;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
证券账户号码: 持股性质:
是否具有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姓名/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若无可不填)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 ?是 ?否
若非本人参会,请填写受托人信息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请继续填写以下信息(所有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注:
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
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