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4-043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沙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无偿划转进展暨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的控股股东将由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沙市国资委)变更为长沙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投控股),实际控制人由长沙市国资委变更
为长沙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长沙市政府),预计上述变动亦将导致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化。长沙
市国资委作为长沙市政府特设机构,根据授权代表长沙市政府履行国
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
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六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长沙市国资委发来的
通知,根据长沙市政府关于交投集团重组整合的相关文件精神,长沙
市国资委拟将所持交投集团的全部股权无偿划转至长投控股。本次无
偿划转为长沙市政府最新决策部署,与此前长沙市国资委将长沙市国
资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国控集团)持有的长沙环路
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路集团)全部股权无偿划转(以
下简称前次无偿划转)至交投集团的事项相互独立。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长沙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股权拟无偿划转暨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目前,环路集团无偿划转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具体进展情
况参见 2024 年 9 月 28 日公司披露的《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
偿划转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暨间接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42)。
二、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暨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进展情况
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划出方为长沙市国资委,划入方为长投控股。
本次无偿划转标的为长沙市国资委持有的交投集团 100%股权,
划转基准日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标的股权划转为无偿划转,长投控股无需就本次无偿划转向
长沙市国资委支付任何款项或对价。
交易协议签署后,自完成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标
的股权即转移至长投控股名下。
交投集团的债权、债务以及或有负债不因本次划转而发生解除、
终止、变更等法律后果,交投集团的债权、债务以及或有负债继续由
目标企业享有或承担。
本次股权划转不涉及职工分流安置,交投集团在职职工的劳动关
系不因本次划转而发生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继续适用。
(1)长沙市国资委承诺:
疵,不存在质押、担保、冻结或其他形式权利负担;
保证本次股权划转依法顺利进行;
(2)长投控股承诺:
三、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前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无偿划转前,长投控股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无偿划转
事项完成后,长投控股将通过交投集团、环路集团间接持有湖南投资
本次变动前后,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图如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次无偿划转事项完成后,环路集团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交投
集团为环路集团的控股股东,长投控股为交投集团的控股股东,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将由长沙市国资委变更为长沙市政府。长沙市国资委作
为长沙市政府特设机构,根据授权代表长沙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
人职责,本次实际控制人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实质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上述无偿划转事项不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亦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
四、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双方基本情况
长沙市国资委是长沙市政府设立的直属特设机构,根据授权代表
市政府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全市企业国有资产实施全面监管。
公司名称 长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滨江景观道 6 号
注册地址
展示中心
法定代表人 谢冀勇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股权投资及管理;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产业投资及
管理;投融资咨询服务;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授
经营范围
权或委托的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1992 年 7 月 24 日
经营期限 长期
五、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所涉及后续事
项及风险提示
更,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长沙市国资委变更为
长沙市政府。长沙市国资委作为长沙市政府特设机构,根据授权代表
长沙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化不会
对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收购报告书摘要》《收购报告书》
等相关文件,并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对上述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及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长沙市国资委与长投控股签署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