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97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麻国林先生、苏州众全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公司股东苏州众全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全信投资”)及
麻国林先生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
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619,566 股(占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
股本比例的 2.99%)。
近日,公司收到众全信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2024 年 9 月
减持股票 1,773,000 股,减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46%。截至本公告日,众
全信投资、麻国林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合计减持股份 3,619,000 股,
减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2.9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比例达到 1%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苏州众全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苏州市高新区青花路 6 号 6 幢 202 室 569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4 年 9 月 25 日至 2024 年 9 月 27 日
股票简称 瑞玛精密 股票代码 002976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A 股、B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集中竞价) 821,000 0.68%
A 股(大宗交易) 952,000 0.79%
合 计 1,773,000 1.46%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多选)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源(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148.50 67.32% 7,971.20 65.8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64.90 21.19% 2,387.60 19.73%
有限售条件股份 5,583.60 46.13% 5,583.60 46.13%
是? 否□
众全信投资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至
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
方式减持股份 821,000 股,通过大宗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952,000 股;截至
划
本公告披露日,众全信投资累计减
持 3,196,000 股,累计减持数量未超
过 3,196,566 股,减持情况与 2024
年 7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
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一致,减
持计划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是□ 否?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是□ 否?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
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二、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情况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万股) (%)
集中竞价 2024 年 9 月 2 日至
交易 2024 年 9 月 27 日
众全信投资
大宗交易 18.61 219.00 1.81%
集中竞价
麻国林 交易
大宗交易 2020 年 9 月 10 日 18.26 22.30 0.18%
合计 - - 361.90 2.99%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 占总股本 股份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17.58 5.10% 297.98 2.46%
众全信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17.58 5.10% 297.98 2.4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126.90 1.05% 84.60 0.70%
麻国林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6.90 1.05% 84.60 0.7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三、其他相关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露。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实施情况与此前
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
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