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9-27 22:2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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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4-051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4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将上
述相关已授予的股份进行回购注销,拟回购股票数量为 8.40 万股,回购价格为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66,379,732 股减至 466,295,732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466,379,732 元减至 466,295,732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
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
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
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以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联系人:邵巧蓉
 联系电话:0571-86978641
 联系传真:0571-86978623
 邮政编码:310000
 电子邮箱:zqb@haers.com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
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申报文件上注明“申报
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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