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4-056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本次会
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
参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以股东
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