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4-055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1 人,实际参会董事 11 人。本次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与控股附属公司丽珠单抗订立的 2025 年-2027
年三年持续担保支持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本公司为丽珠单抗提供融资
担保的持续关连交易以及年度担保上限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丽珠单抗签订《2025 持续担保支持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
要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1.0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1.10 条和《丽珠
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基于健康元集团通过珠海市丽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丽珠单抗
的股权比例为 26.84%,朱保国先生间接持有健康元集团的股权比例为 47.79%且
为健康元集团董事长,邱庆丰先生为健康元集团董事,俞雄先生在过去十二个月
内曾任健康元集团董事兼总裁,陶德胜先生及唐阳刚先生为丽珠单抗控股股东珠
海市丽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审议本议案时,朱保国先生、陶德胜先
生、唐阳刚先生、俞雄先生及邱庆丰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为控股附属公司丽珠单抗提供持续担保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及产
业化升级项目”、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
“丽
珠集团利民制药厂袋装输液车间技改项目”、“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15,731.05
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专户余额
为准)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
尽快办理销户手续。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