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虹普: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9-27 18: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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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84           证券简称:三联虹普                公告编号:2024-025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于<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 2024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
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案一致。
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556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68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84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0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10 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0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9 月 26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
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宏泰东街绿地中心D座21层
  咨询联系人:杨宇晨
  咨询电话:010-64392238
  传真号码:010-64391702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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