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24-043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终审判决结果为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字火腿”)于 2024 年 4
月 4 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2024)
京 01 民初 123 号】等资料。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中钰资本管理(北
京)有限公司诉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原告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在诉讼过程中已将本案案由由股东损害
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变更为合同纠纷。
公司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京 01 民初 123 号《民
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驳回原告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657,463.5 元,保全费 5,000 元,均由原告中钰资本管理(北京)
有限公司负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诉讼外,截止本披露日,公司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共 6 项,涉及 677.85
万元人民币,其中 500 万元为公司诉对方商标侵权案,其余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中的买卖合同纠纷及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本次诉讼仅为一审判决,最终判决情况需以终审判决结果为准,暂无法
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采取相应措
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