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62 证券简称:民爆光电 公告编号:2024-048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
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瑞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调整投资结构及延期并
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调整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节
余资金投资新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利用效率,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
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调整投资结构
及延期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调整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45)。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主要是基于
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
关审议及决策程序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